報稅證明文件 13日前交稅局
作者: 記者林淑慧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4年6月11日上午6:01
工商時報【記者林淑慧╱台北報導】
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截止,財政部表示,發現短漏報所得的民眾,可至國稅局或稽徵所填寫申報書補申報,而利用網路申報的民眾,若有依法必須檢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單據,也必須在周五(13)日前,以掛號直接寄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,以免影響權益。
5月是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大月,在報稅告一段落後,各區國稅局仍在進行人工登錄等統計作業,官員提醒,在5月申報期間出國,或因其他原因尚未報稅者,應趕緊辦理補申報並補繳應納稅款。
南區國稅局表示,接獲民眾電話詢問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已過,發現短漏報所得,是否仍有補救申報機會,應該用何種方式補報,如果不辦理補報是否會被國稅局處罰。
對於綜所稅申報有問題的民眾,國稅局官員建議,民眾最好在稅捐稽徵機關進行調查之前,到所屬國稅局分局、稽徵所填寫申報書,補辦理結算申報,國稅局將加計稅款延遲繳納的利息,要求納稅人補繳稅款及利息。
財政部強調,10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雖然已經結束,對於尚未辦理申報或自行發現有短漏報所得的納稅義務人,予以補救機會,民眾須在未經檢舉、未經國稅局調查前,補報並補繳稅款,就不會被處罰。另外,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,如有依法必須檢具證明文件,應儘速於規定期限內今年6月13日前寄送稽徵機關,以免因證明單據不足,影響自身權益。
官員指出,網路報稅的納稅義務人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,依法要檢附證明文件,另外包括申報其他房屋租金支出及財產交易損失的納稅人,也應檢附相關單據送給稽徵機關做為審核資料。